当前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挂牌项目  > 涉农实物资产  > 房屋  > 房屋明细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乡杨闸村建国路与双桥东路相交路口东北部46.51亩临时用地出租

2025-06-18来源: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07900
项目编码
2025-CY/04-0614
挂牌金额
16322458
挂牌日期
2025-06-18
截止日期
2025-06-24
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 2025-CY/04-0614 标的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乡杨闸村建国路与双桥东路相交路口东北部46.51亩临时用地出租
细分类别: 场院 坐落(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乡杨闸村建国路与双桥东路相交路口东北部地块
不动产权证证号: 占地面积(平方米): 31007
房屋使用现状: 使用中 房屋用途:
附属设施: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他项权利内容: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方式: 出租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拟出让期限(年): 三年零八个月
拟出让用途: 轨道交通22号线(平谷线)工程管庄站、管庄站永顺站区间1号场地、定福庄站-管庄站区间4号场地
评估情况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2025-06-18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2025-06-24 挂牌总金额(元): 16322458
披露方式: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延长信息发布 延牌周期(工作日): 5
延牌次数: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其他方式描述: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0 交纳期限(工作日):
交纳方式: 处置方法:
处置方法说明: 其他: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16322458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1. 该项目包括管庄站1号场地、管庄站-永顺站区间1号场地、定福庄站-管庄站区间4号场地,其中: 管庄站1号场地, 2023年4月26日-2023年10月16日, 单价为80000元/年/亩, 2023年10月17日-2026年12月25日, 单价为100000元/年/亩, 管庄站-永顺站区间1号场地与定福庄站-管庄站区间4号场地, 2023年9月1日-2023年10月16日, 单价为80000元/年/亩, 2023年10月17日-2026年12月31日, 单价为100000元/年/亩, 管庄站1号场地总租金为12447674元, 管庄站-永顺站区间1号场地总租金为3440940元, 定福庄站-管庄站区间4号场地总租金为433844元, 占地后 30 个工作日支付。 2. 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3. 项目在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日期不作为合同起租日期,具体起租日期以实际签署的成交合同的约定为准,由出让方和受让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4. 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受让方不享受补偿。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需为北京市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鉴于该项目属于轨22号线(平谷线)工程管庄站~永顺站区间1号施工场地临时建设用地,需提供受让方作为施工建设单位与项目相关方的工程建设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或受让方作为建设管理单位与项目相关方的合同文件或委托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3.受让方在报名前须取得出让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双方公章《现场踏勘确认书》,作为报名受让的先决条件,一并提交农交所。 4.受让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1、该项目出让标的面积为:46.51亩,其中,管庄站1号场地为23209平方米(34.81亩),管庄站-永顺站区间1号场地为6925平方米(10.39亩),定福庄站-管庄站区间4号场地为873平方米(1.31亩)。 2、该标的项目业态为轨道交通 22号线(平谷线),项目用途为轨道交通22号线(平谷线)工程管庄站、管庄站永顺站区间1号场地、定福庄站-管庄站区间4号场地。 3、该标的用于轨道交通22号线(平谷线)工程管庄站~永顺站区间1号施工场地临时建设用地。该项目隶属于北京市2023年重点工程计划,管庄站1号场地合同起始日期为2023年4月26日,终止日期为2026年12月25日,管庄站-永顺站区间1号场地与定福庄站-管庄站区间4号场地合同起始日期为2023年9月1日,终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 4、占地四至:东至机井房,西至双桥东路,南至京通快速路辅路,北至清真寺南侧。 5、该标的规划用途为绿地,所占土地为集体土地,已纳入棚改。 6、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征地、占地、拆违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受让方将积极配合拆除工作,不享受补偿。 7、合同签订日期不作为起租日期,具体交易条件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8、意向受让方需出具书面承诺: (1)意向受让方需履行使用临时用地的申报相关审批手续,如因审批手续无法办理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由意向受让方承担相关责任; (2)意向受让方在土地的使用过程中,应当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且在到期后,受让方须将临时用地恢复原状。 9、该项目挂牌及交易后,若非原承租方或实际使用方成功受让,由出让方于30天内负责清退现有承租方并保证项目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出让方全部承担。
交易服务会员使用情况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交易服务会员:
经办人: 电话:
专业服务会员使用情况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昊 联系电话: 18548926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