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农工商总公司01036号地块地上20871.85平方米及地下9664.66平方米房屋出租项目
2023-03-09来源: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110000D033010001345
项目编码
2023-CY/04-0005
挂牌金额
267639941.76
挂牌日期
2023-03-09
截止日期
2023-03-22
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 | 2023-CY/04-0005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农工商总公司01036号地块地上20871.85平方米及地下9664.66平方米房屋出租项目 |
细分类别: | 社区商业用房 | 坐落(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孛罗营村孛旺花园小区 |
不动产权证证号: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30536.51 | |
房屋使用现状: | 闲置 | 房屋用途: | 小区配套设施 |
附属设施: | 无 |
权属信息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否 | |
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 | 否 | 影响标的的交易的其他情形: |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拟出让期限(年): | 15年 | |
拟出让用途: | 小区配套设施 |
评估情况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3-03-09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2023-03-22 | 挂牌总金额(元): | 267639941.76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 www.bjraee.com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 协议成交 | 其他方式描述: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 350000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5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五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 267639941.76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合同价款结算方式: |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 建筑面积:地上面积2元/日/平方米,地下面积0.4元/日/平方米。年租金递增比例为每3年递增5%,租金半年付,上付款。 2. 免租期不超过6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 租金收取方式半年付,受让方须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200万元和首期租金,剩余租金按照合同内双方约定期限交纳。 4.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退还,若因受让方原因造成违约,履约保证金无偿归出让方所有。因受让方原因造成应急事件、群体事件、不良影响的,在受让方无力进行赔偿时,履约保证金可由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处理事件使用,受让方应全额补足履约保证金。受让方未按时缴纳租金时,优先使用履约保证金进行抵扣,受让方应尽快全额缴纳租金并补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抵扣完但受让方仍未全额缴纳租金时,视为受让方违约,出让方有权收回场地房屋,有权解除合同,有权对受让方进行清退,因此产生的债权债务,由受让方负责,与出让方无关;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出让方有权对损失进行追偿,具体条款以合同约定为准。 5.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征地、占地、拆违或其他原因拆除的,受让方将积极配合拆除工作,按照相关拆迁补偿政策执行。 6.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7.合同签订日期不作为起租日期,出让方房屋自交付日期作为受让方房屋起租日期,具体交易条件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北京市依法注册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 2、受让方须自营或股东(含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在北京地区具有3个以上社区商业类服务项目,经营面积合计不低于1万平方米,并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3、受让方须自营或股东(含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在北京地区自营库房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并需提供房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 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信息中涉及行政处罚、黑名单信息中无不良记录; 5、受让方的受让资格需由出让方出具书面确认。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 该项目出让标的面积为:建筑面积30536.51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20871.85平方米,地下面积9664.66平方米。 2、 该标的出让期间因出现市、属地政策要求或出让方将房屋收回的情形,需出让方与受让方进行协商结解决,并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具体内容以协议约定为准。 3、 该标的项目用途为:小区配套设施,项目业态为:居民服务业、商务服务业、餐饮业。 4、 占地四至:东至马房寺村东路,西至王化路,南至孛罗营北路,北至孛罗营北一街。 5、 该标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审批手续,尚未办理不动产权利证书,不具备消防验收手续,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相关手续状态并接受因此产生的风险。 6、 该标的所占土地为集体土地,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 7、 如遇国家征地、拆迁等不可抗力,出让方和受让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 因受让方无故不履行交易结果的,出让方有权主张扣除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出让方合理的经济补偿。 9、 本项目为现状交付,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并评估本项目存在的全部风险,并自行承担受让之后的一切自身经营需要投入,并由此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风险和相应后果。 10、 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4)意向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11、 意向受让方递交本项目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及瑕疵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 12、 受让方需出具书面承诺: 1) 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应按照市政策相关要求设立工会组织。 2) 受让方成功受让后需提交项目规划运营方案,规划运营方案须优先满足社区需求,规划运营方案须与出让方进行沟通协商。 3) 受让方需出具书面承诺在经营期间自营面积应不低于实际租赁合同运营面积的30%。 4) 成功受让后,受让方必须在王四营乡成立运营公司,本项目必须在王四营地区纳税纳统;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方资格材料时一并提交相应承诺书。 5) 受让方必须全力配合王四营乡政府、乡集体经济组织各项工作,按要求完成老年餐桌、养老驿站等一刻钟商圈建设,并按要求建设妇委会等两新组织,需积极支援地方建设,为项目周边百姓提供保质、实惠、便捷的各项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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